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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杀医、伤医等恶性案件 坚决依法判处

添加时间:2014-12-24 09:25:11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4日)下午,******人民法院会同******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同时公布四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首先介绍了五单位出台这个意见的背景,他提到,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患者及其家属因不能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医患矛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造成医患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出现了医疗纠纷,都不应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进行解决。
  孙军工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医犯罪案件的情况。
  孙军工: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并无过错,被告人无端猜疑,蓄意报复,犯意坚决,采取残忍手段杀害、伤害医务人员,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依法从严惩处。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今天公布的王英生杀医案就属于这一类型。
  孙军工:罪犯王英生到医院接受针灸治疗脑血栓病,后自感病痛加重,怀疑系医生康某治疗不当所致,预谋报复,持斧头到医院猛砍康某头面部数下,致康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另一起典型案例显示,罪犯王运生在住院治疗肺结核病期间对治疗效果不满,多次与主治医生陈某发生争执,出院后感到病情恶化,遂决意报复,持刀闯入医生办公室,追砍、捅刺陈某20余刀,致陈某颈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审理查明,这两起案件的被害人采取的医疗方案均符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疗常规,不存在任何过错,但两名罪犯不能正确看待医疗效果,将责任归咎于医务人员,采取残忍手段报复行凶,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故******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
  孙军工表示,法院对涉医犯罪案件也注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把握宽严尺度。对事出有因,犯罪情节较轻,且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在决定具体适用的刑罚时也会依法予以考虑。
  由于近期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暴力杀医、伤医等恶性案件,为有效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联合制定了《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明确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伤医、杀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取证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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