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年,女儿六个月大,这本应是夫妻之间最恩爱最幸福的时光,然而妻子小卢却因一点琐事遭到了丈夫李某的拳脚相加,全然不顾襁褓中女儿嚎啕的哭声。
上海徐汇法院21日披露,该院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了审理,丈夫李某最终获刑。
去年6月某日恰好是李某的生日。李某与其母亲商量一家人去外面转转,便让小卢收拾东西准备出门。由于小卢的母亲胸椎骨折一个人在家需要照顾,小卢打算回去照顾母亲不愿出去。
李某因此勃然大怒,双方随即发生了激烈争吵。而随着矛盾的激化,口角也逐步升级成了肢体冲突。李某先用脚踹了两下婴儿车,觉得不解气,便拿起一件衣服抽小卢,衣服抽坏了,李某就冲过去用手打,李某的母亲也与李某一同对小卢实施了殴打。
小卢疼痛难忍,便用手推开了李某从卧室逃到客厅,但李某却不依不饶,从卧室冲到客厅扑向小卢,冲着小卢的脸上就是一拳,之后拳头不停地落在小卢的脸上、头上、脖子上……小卢满脸是血,血流了一地,而6个月大的女儿就在一旁看着这鲜血淋漓的场面嚎啕大哭。后经医院鉴定,小卢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此外还有面部、双肩、双手等多处受伤。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原来李某早就有过此类劣迹。两人2011年登记结婚,而早在2010年6月李某就动手打过小卢。在两人婚姻存续的2年时间内,李某数次对小卢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写下了数份检讨书、保证书,承诺今后自己不会再犯,甚至有一次双方还签订过离婚协议书,而小卢在每次家暴之后见李某讨饶,不禁心软,又念在婚姻感情来之不易,便一直选择忍让,怎料李某非但不改还变本加厉,最终酿成了惨剧。去年8月,小卢忍无可忍最终决定和李某离婚,由于李某个人存在重大过错,所以最终也落个净身出户的结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