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位于宜宾高县文江镇文江村,据受伤工人周先生回忆,前天上午,他和4名工友一同受雇为村民吴某勇家修缮房屋。9点左右,一名陌生男子手拿两把水果刀突然冲过来,将正在干活的他推到二楼,接着用刀朝他右手砍了一刀,他的右手指也被划了两刀。“这时一旁的工友熊某赶紧抱住砍人男子,将其手中的刀抢走并将男子制服,我才幸免于难”。
周先生称,吴某勇随后赶来,见状赶紧和工友一起将他送往高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我这才知道原来砍人男子是吴某勇的大儿子,之前一直没见过此人。更不会跟他有任何冲突。”
昨天下午,宜宾警方发布通报称,前天下午3点半,文江镇城关派出所接到惠某凤报警称,其丈夫周先生被本镇文江村村民28岁男子吴某亮砍伤,要求派出所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副所长程刚立即带领民警王章锐、阳曦,着警服跟随报案人惠某凤一同到达吴某亮住处,欲传唤嫌疑人。不料,吴某亮持双刀从家中突然冲出,对3名民警一阵乱砍。民警们猝不及防,当场导致2人受伤。其中,民警王章锐开放性颅脑损伤、开放性胸脊髓损伤、开放性骶尾部骨折伴直肠损伤,并导致重度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前晚10点40分死亡;程刚头、颈等部位受伤,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现转院至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这起民警在处警过程中被嫌疑人袭击的事件,造成民警1死1伤。目前吴某亮已被抓获,案件仍在审理,牺牲民警的善后工作和家属的抚恤工作也在同步进行。”警方表示。
父亲称,之后儿子送到医院被诊断有恐惧症、忧郁症、分裂症的精神病症状,同时,县里给儿子办理了二级残疾证和精神病证明。“以前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过,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便把他接回家照顾。平常儿子发病时都关在家中,那天我在修房子,没想到一不留神儿子就病发跑出去砍人。”
“儿子上午砍完人后我陪工人去医院,不曾想,到下午他又把警察砍伤了。”父亲称,事发后听说儿子连续砍人,并致一名执勤民警死亡,他感到意外也非常惭愧,“他是因为有精神病史才会砍人的,如今儿子的行为只能由法律制裁,我对不住去世的民警,我替儿子向其道歉。”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