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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奥迪A8树林上吊身亡因借款1000万未收回

添加时间:2014-11-22 09:27:1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昨日上午,乐山市区绿心路附近一片小树林间,一名年约六旬的男子上吊身亡,附近不远处停放着一辆其驾驶的黑色奥迪A8轿车。据死者家属介绍,死者生前曾借款1000万元给一小额贷款公司,但借款迟迟未予归还,悲剧与此有关。目前,警方已排除他杀。对于借款,该贷款公司未详细回应,称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昨日,死者家属拿出一封“遗书”,称是在死者游某衣服口袋中发现的。“遗书”的落款是死者名字游某,但没有日期。“遗书”显示,死者曾于2013年5月、2014年6月分两次将1000万元借给了小贷公司。其中,对于第二次500万借款约定借款周期1个月,因为“这个钱是用房产贷的款,不能有任何闪失”。
  游某在“遗书”中称,“我现在已经破产,对不起爱人、儿子。”肖某在第二次联系他借钱时,其小贷公司已经6个月未发工资了。游某认为“他是有预谋的在骗我的钱”。游某还在“遗书”中表示,他现在的身体已经垮了,每天非常难过,他想去死,希望在我死后,能找肖将钱追回。他对不起借钱给他的兄弟姐妹,对不起老母亲。
  男子的侄儿周先生介绍说,舅舅善良,为人忠厚老实,曾有一位认识多年的朋友肖某在乐山市市中区德诚小额贷款公司上班,去年5月他向舅舅借了500万元的贷款,许诺以高额利息回报。今年6月,又借了500万元,称作为应急周转,一个月归还,但到期后,多次催要后迟迟未还。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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