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一条“实拍三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三名男子用极其暴力的手段轮流殴打一名少年,引起广泛关注。5月26日,经过警方连夜工作,三名打人男子全部落网。
昨天,该案有了新的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朝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对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程某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围殴少年视频网上流传 涉案四人及一名窝藏者全部落网
今年5月底,一条“实拍三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长达8分40秒,视频中3名光背男子持续殴打一名少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腾讯微博网友表示,视频内容太过暴力,不忍看完。大部分网民都认为殴打行为性质太过恶劣,希望能够严惩几名打人者,并希望被打的孩子能够尽快好起来。
事发之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案侦破工作,5月25日11时,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表示“对此,北京警方高度重视,朝阳分局正在开展调查”。通过警方连夜工作,5月26日凌晨,公安机关在河北燕郊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程某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他两名参与人员也相继到案。
经查明,2014年5月23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7岁)、程某(男,14岁)、郭某(男,14岁)、常某(男,14岁)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内,借故生非、对被害人(男,13岁)持凶器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受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罪。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于2014年4月28日夜砸碎停放在奶西村的汽车窗户并窃取车内8000余元人民币财物,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程某于2014年1月24日在朝阳区朝来万通市场内放火,造成市场内摊位受损,涉嫌放火罪。
2014年7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程某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对窝藏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王某(17岁)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未达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年龄的常某、郭某收容教养。
两人被追刑责 两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承办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中,程某(男,14岁)、郭某(男,14岁)、常某(男,14岁)均未满16周岁,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没有追究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对郭某、常某由政府收容教养。程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还涉嫌放火罪,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追究其放火罪刑事责任。杨某(男,17周岁),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追究其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