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夫妻,可不是外出下馆子逛街时各付各的钱那么简单。广东省兴宁市的一对年轻夫妻制定了“结婚前、后双方财产各自所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的财产AA制,两年前,老公向老婆借了10万元做生意,两年后两人离婚,老婆讨要10万元本息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
阿娟与阿远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于2012年2月结婚。个性独立的两人都不喜欢对方干涉自己,都喜欢各花各钱,各还各债,于是口头约定:结婚前、后双方财产各自所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
2012年2月底,阿远以其个人做生意为由,向阿娟借款10万元。2013年5月8日,阿娟要求阿远补写借条,阿远遂亲笔书写借条一份,内容为:“兹借到阿娟现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借款人阿远 2013.5.8”的借条,并按上手印后交给阿娟收执。
2014年1月底,阿娟与阿远因感情不和,经协商后心平气和地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也有“婚后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和债务”的明确表示。
原本以为夫妻一场,前妻会念旧情,阿远对借款一直不在意。不料,今年5月,阿娟向阿远发出了白纸黑字的催款书。见前夫一直不肯还钱,7月底,阿娟把前夫告上兴宁市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婚内向其所借的本息。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娟与阿远原属夫妻关系,其双方婚后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双方处分其财产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确认。阿远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可以确定该借款是阿远的个人债务,遂判决阿远偿还借款10万元及逾期利息。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