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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帖侵犯网民权益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添加时间:2016-01-15 17:53:2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提到"网络水军",大家并不陌生.他们由网络公关公司雇佣,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在网上炒作某话题或人物,以宣传、推销或攻击某些人或产品.这些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网上发帖,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根据司法解释,这种行为将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这种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当前,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删帖"业务,但删除的信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广大网民发布的真实信息.国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用户正常的、合法的言论和信息交流活动,这属于信息网络服务基本市场管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删除信息网络用户发布的真实信息的行为,既侵犯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秩序,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于法有据. 唐山律师
  网络水军公司经营的删帖、水军等业务也不是国家许可的经营项目范畴.从这一点说,这类公司国家是应该予以整治的,因为他们是不合法的.法律上的惩戒层次有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司法解释》从非法经营数额上予以界定,入罪标准是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单位是15万元以上,这实际上是在界定违法和犯罪的门槛.以个人为例,非法经营5万元以下属于违法,5万元以上属于犯罪,违法按照治安处罚法来进行行政处罚,犯罪就根据刑法来入罪.这两个数字门槛既可以保证对此类行为的法律威慑,又可以保证对当事人的惩戒不存在过当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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