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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返校途中失踪 一周后尸体从菜地挖出

添加时间:2014-12-13 10:01:5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当天在家吃过午饭,笑笑(化名)撑着一把青格小黄伞出门,先去找同学,再去学校,没想到与世永别。
  今年11岁的女孩笑笑,是临颍县杜曲镇长枪王村人,是王先生家中的独女。笑笑的父亲王先生经常外出打工养家糊口,把女儿安排在临颍县城北街小学就读。今年已上五年级的笑笑,平日就吃住在居住在县城的婶婶家,周末才回长枪王村的老家住一天。
  11月23日,星期日,是离家返校的日子。当天在家吃过午饭,笑笑撑着一把青格小黄伞出门,先去不远处的台陈镇河贾村,找一名女同学一起去学校。两村不足2公里,但笑笑却从此失联。
  “当天下午3点多,笑笑她婶打来电话说没见孩子回来上学。”笑笑的父亲王先生赶紧四处寻找,先赶到笑笑所去河贾村的同学家找,得知该同学因生病已提前被家长送到学校。笑笑也曾去过,得知同伴不在就离开了。
  王先生调取了村里的视频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2点多,笑笑在村里出现过但之后没了踪影。一直找到当天晚上9点多,王先生也没有找到女儿,他这才拨打“110”报警。
  噩耗传来警方从菜地挖出女孩尸体
  投入200多名警力,印发5000份寻人启事,走访无数村民,警方的寻找还是换回了一个噩耗。
  接到报案,临颍县公安局当即展开调查,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先后投入200多名警力,走访了大量群众,把杜曲镇、台陈镇等案发地附近所有村庄挨个寻找,并且印发了5000份寻人启事。
  但多方努力寻找的结果,传来的却是惊人的噩耗。12月1日下午,在临颍县台陈镇邓庙行政村马庄自然村村民马某家的菜地里,警犬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警方经过多方查验,证实该尸体正是11月23日失踪的笑笑。而马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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