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位于南昌市新建县樵舍镇车站旁一栋7层楼的楼房内,女童爬进洗衣机被绞死,出事的两个小女孩,姐姐不到4岁,妹妹才2岁。
邻居称,当天,孩子妈妈正在厨房做饭,爸爸正在看电视,两个女孩在客厅玩。忽然,孩子的父母听到“咚”的一声,但没引起注意。之后,父母发现孩子不见了,便下楼寻找,可没有找到。当父亲到阳台收衣服时,发现洗衣机的指示灯一闪一闪,便问孩子母亲是否洗了衣服?打开洗衣机后,他们的两个孩子蜷缩在那里,洗衣机内全是血,惨不忍睹。据了解,两女童出事后,家属并未及时报警,而是当天就将两女童安葬了。
两名女童被绞死的时候,当时她们的爸爸在看电视,妈妈在做饭,也就是说两名女童被放置在了她们的视线范围之外,两名女童一个不到4岁,一个才2岁,这么小的年龄,父母应当随时随地地对她们进行看护,然而该父母把孩子独自放在客厅里玩耍,显然没有履行好子女的人身保护权,孩子的死,他们的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
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权不受侵害,包括身体不受伤害、生命不得剥夺以及胜名权、荣誉权及名誉权等不受侵害。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时,父母应当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以非讼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两女童爬进洗衣机被绞死,他们的父母显然没有履行好子女的人身保护权,孩子的死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