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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资料?

添加时间:2013-02-27 15:53:3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唐山律师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二、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三、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五、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六、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七、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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