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问题
留言:我们2011年9月跟房东签了两年的合同因隔壁住了一个据派出所声称有神经病的女人提前搬走,经过二级法院的终审,已经判处2012年12月15日为双方合同解除日,我们也已经支付了约11500元的违约金,事情应该到此已经了结,可是房东于2012年5月22日还在起诉我们理由是向我们索要2012年三月到八月的租金,于2012年9月份开庭,请问这合理吗?一审为什么还在受理?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
昵称:东东 时间:2012-08-29 13:10:50
回复:案情不清,******当面面谈。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唐山律师刘辉:13832916260
回复时间:2012-08-30 08:26:13
刘律师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喝了过期啤酒住院了我应该要哪些赔偿呢
留言:刘律师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喝了过期啤酒住院了我应该要哪些赔偿呢
昵称:小小 时间:2012-08-25 14:37:51
回复: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费 交通费等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唐山律师刘辉:13832916260
回复时间:2012-08-30 08: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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