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见证 >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专利申请应符合的条件

添加时间:2014-03-12 11:47:0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予受理。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别;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必须有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
  (3)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至少能够容易地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申请人是外国人的,应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其所属国应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是港、澳、台地区的法人或居民,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受理程序的结束时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和费用缴纳通知书。

上一篇:冒充银行行长,骗取老人42万元  下一篇:淮安处长行贿受贿被审查判刑
回顶部
成功案例 | 团队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咨询 | 业务擅长 | 法律新闻 | 公司法务 | 房产建筑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票据纠纷 | 财税纠纷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律师见证 |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