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和解是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方式之一.是指消费者权益争议发生后,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和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唐山律师这种方式,是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最简便、最省事的方式,利用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发生因仲裁或诉讼而花费的时间、聘请律师费和仲裁或诉讼费,以及其它有关费用开支带来的经济损失。
唐山律师建议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人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自已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高,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