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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以下这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添加时间:2013-04-13 10:08:2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借贷合同也是有范围的,也并不是所有的借贷合同都受法律的保护。唐山律师为您讲解以下借贷合同不收法律保护。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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