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9日)凌晨,保定市涞源县一户村民家中被人扔进爆炸物,爆炸致使房屋受损,一人被烫伤。目前,当地警方已经立案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在涞源县金家井乡周村村民王万林家中看到,其家中的三间南屋玻璃全部被震碎,院子里到处散落着碎玻璃。发生爆炸的堂屋里天花板被震掉落,地板砖被炸出一个坑来,屋里的物品东倒西歪散落一地。惊魂未定的王万林介绍说,当晚他和妻子、儿子一家三口人睡在东边屋内。大约凌晨1时30分,他被很响的玻璃碎裂声惊醒。刚要穿上衣服去查看,堂屋就传来一声闷响,而后便是玻璃碎裂声和物品落地声。妻子发觉不对,不顾一切护住身旁的儿子,结果被落在枕头上的一块铁片烫伤了胳膊。妻儿被吓得浑身瘫软不能动弹,他赶紧打电话报警。不久亲朋四邻闻声都赶过来查看究竟,才知道是有人把炸药包扔进堂屋后发生了爆炸。
王万林说,往他家中扔炸药包的人肯定是想报复他。但平日里自己与其他村民少有矛盾纠纷,只是11月5日,附近一家太阳能发电站架设输电线路的一座铁塔,要安放在他家责任田内。因为双方未就占地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他阻止了安装铁塔人员的施工。因为这个,当时他哥哥还与施工人员发生了争执,导致对方一人头部受伤,他哥哥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发生爆炸后,当地派出所和刑警队民警于凌晨2时许赶到现场,提取了爆炸残留物等进行鉴定。目前,这起案件警方正在侦破中。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