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交叉结伙,故意碰撞农用三轮车,假装受伤,随后以要求车主去医院就医为由,将被害人带至偏僻地段,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实施抢劫。近日,丰南区公安局重拳出击,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6起系列抢劫案,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据介绍,2012年12月9日10时许,丰南区村民王某报案称,当日9时许,其驾驶农用三轮车行至唐坊镇唐坊村内时,一男子以被其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撞伤为由,要求去医院治疗。王某见该男子衣衫有明显被刮破的痕迹且身上有些许类似血迹的印记,便信以为真,并乘坐由该男子同伴驾驶的车辆前往医院。途中,其被车上的两名男子殴打并抢走现金14000余元。
经询问,办案民警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所驾驶车辆的品牌、颜色等信息。在积极展开侦查的同时,民警对近期辖区内发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丰润区刘某等人分别被人以同样手法抢劫4000余元,作案者的年龄均为40多岁,所驾车辆同为银白色捷达轿车,作案手段与“2012.12.9”抢劫案极为相似。专案组******展开并案侦查,根据掌握的车牌号码等线索进行核查,发现作案车辆所挂车牌均系假车牌。专案组民警转而查看重点路段的监控录像,从某路段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辆可疑银白色捷达轿车频繁出现,遂决定布控蹲守,同时迅速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近日,办案民警通过工作获悉,丰南区小集镇郑某有一辆银白色捷达汽车,与上述几起抢劫案所使用的车辆极为吻合。经查,民警确定郑某就是犯罪嫌疑人之一,随后,将其抓获。经审讯,郑某供述了其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伙同张某、张某某分别在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等地以故意碰撞农用三轮车假装受伤,并要求车主去医院为由,带被害人至偏僻地段,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抢劫作案6起,抢得赃款2万余元的事实。
日前,办案民警将张某、张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对上述抢劫事实供认不讳。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