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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撞人杀人案开庭 律师辩称是激情杀人

添加时间:2014-08-06 10:23:4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中新网西安3月23日电(记者 冽玮)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药家鑫说自己从小就被父母寄予厚望,管束极严,每天就是学习、练琴两件事,练得不好就挨打。父亲甚至会把他关到地下室里,只有吃饭才能上楼。所以,他一度有自杀的念头。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记者看到,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的家属席不时有啜泣声。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质问药家鑫:“农民就难缠吗……额头上写着“我是农民”你就是把她撞瘫了?……我不问你要一分钱,至少还有个娃啊……孩子,才2岁,昨天看着妈妈的照片说是阿姨,问妈妈干嘛去了。张妙的丈夫当庭痛哭,情绪失控,哭声通过扩音器传到整个法庭,被法官提醒制止。当法官问及是否为自己辩护时,药家鑫说自己不辩解。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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