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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是否是医院的责任

添加时间:2013-05-24 09:15:04   浏览次数: 次   作者:www.tangshanlvshi.net    【 】   打印   关闭窗口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然而24岁的孕妇赵美芳住进医院待产,产下的却是一个逝去的生命。12月3日,怀孕近38周的赵美芳住进石景山医院待产,4日下午,胎儿无胎心音,死于腹中。前天上午,赵美芳的10余名家属将医院大门围堵,拉起横幅讨说法。医院称胎儿死于脐带真结(打死结),其死亡难以预料。
  据赵美芳爱人表弟陆先生介绍,前日早7点,石景山医院东门门口,赵美芳10余名亲属,打出“医院还我公道、还我孩子”的横幅,并将医院大门用车封堵,向医院讨说法。目击者陈先生称,当时有数百人围观,医院前的翠林西路堵车近一个多小时。
   据赵美芳介绍,12月3日,怀胎近38周的她某因妊娠期满腹疼,由其丈夫陪同去石景山医院待产。“医生诊断为羊水较多,胎心异常。”赵美芳说。但医生称,那时没有做剖腹产前期征兆,需继续观察。 
   据赵美芳讲,当日下午2点多,护士常规监测胎心,发现她羊水持续增多,但胎心正常。这时她感觉身体发胀,很难受,但医生称其属正常反应。直至4日下午4点多,值班医生再次为她做胎心监测,发现胎心音消失。5日晚6点左右,急诊B超证实为死胎。7日凌晨4点多,赵美芳产下一足月成熟死胎。
  “入院时胎儿还好好的,他是来求命的,不是来送命的。”前日,提起死去的胎儿,赵美芳抑制不住泪流满面。赵美芳称,她和爱人都不认同医院的结论。
  赵美芳说,她自怀孕以来,一直在石景山医院定期孕前检查,都未发现任何异常。12月3日入院至4日下午胎儿死亡,其间有29个小时,院方******有时间诊断病情,且脐带打结胎儿一定会有反应。诊疗过程中,医院只是隔一两小时监测一下胎心,没时刻监测。而且胎儿是足月妊娠,距预产期仅剩十几天,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剖腹产。
  前日,石景山医院医患处主任刘小雨称,医院调查得知,赵美芳的胎儿死于脐带真结。医院专家分析,此病早期诊断很难,B超和常规检查无法发现,胎死腹中难以预料。事后医院调查表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正确的诊疗、操作、护理规范进行,医疗行为无过错。
  石景山医院一名刘姓副院长称,患者家属找医院讨说法的当晚,医院连夜召开调查会。目前医院已应家属要求将赵美芳的复印件封存。如家属有任何异议可申请医疗鉴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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