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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添加时间:2013-04-17 11:59:56   浏览次数: 次   作者:www.tangshanlvshi.net    【 】   打印   关闭窗口

  据了解,自2012年5月商标仲裁结果出炉后,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凉茶也正式上市,而输掉官司的加多宝则正式推出红罐加多宝凉茶。至此,市面上两种红罐凉茶并立,红罐也成为了双方的力争焦点。加多宝15日重申“红罐属于加多宝”,广药私自使用红罐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王老吉则提出判令加多宝立即停产停售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
  唐山律师专家获悉,在15日提交证据环节,王老吉方面提出红罐装潢权属于王老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此前有相关法院判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均认定“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红罐王老吉凉茶是王老吉凉茶中的一种。王老吉商标所有者广药此前授权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在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应随之一并转移至广药集团。
  部分法律界专家认为,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而有些专家学者认为,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红罐、红瓶包装装潢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广药,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包装侵犯了广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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