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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公司事项合并、分立如何区分

添加时间:2016-08-17 11:37:0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唐山律师建议在公司合并、分立、减少资本、增加资本过程中,若干在公司登记机关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事项,有了新的变化,需要变更登记,有的则是新产生的登记事项,有的登记事项已不存在需要注销,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登记,主要有以下情形:
  登记事项变化应作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分立,都将引起公司登记事项的变化,除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外,都应逐项进行变更登记。比如公司股东、公司负责人、公司住所等方面的变化,均应按公司登记的规定作变更登记,防止有遗漏。
  唐山律师的公司注销登记:凡是在公司合并、分立中被解散的、不再存续的公司,均应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使原有的公司依法退出市场。
  公司设立登记:在公司合并、分立中新设立公司的,都应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减少、增加资本的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属于变更登记范围的手续,但由于减少、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必须重视的登记事项,所以在法律中单独作出规定,明确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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