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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独吞赔款,岳父母将其告上法庭

添加时间:2014-03-05 11:02:5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妻子不幸遇难,丈夫索得巨额赔偿。岳父母由于年老体弱,要求分割赔偿款,将女婿告上法庭。日前,记者从南充市营山县法院了解到,一赔偿款分割案在该院的调解下得以解决,女婿答应分5期向两位老人支付20万元补偿款。
2012年8月13日,陈小兰加班到晚上10点,走出公司大门,正巧碰上一小型客车停下揽客,她询问价格后便上了车。该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处时,与相对方向直行而来的一辆轻型货车发生激烈碰撞,陈小兰被震出车外,造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事后,陈文军夫妇、肖春雷与女儿共同把事故车辆和所属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提出了6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各方赔偿陈小兰亲属共计人民币58万元。
  肖春雷独自领取了全部赔偿款,陈文军、罗丽蓉两夫妻碍于家庭变故,一直未要求分割赔偿款。后来,陈文军、罗丽蓉夫妻多次找到肖春雷协商分割赔偿款一事,都被肖春雷以无钱可分为由拒绝。无钱养老治病,感到晚年凄凉的陈文军一纸诉状将女婿肖春雷和外孙女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肖春雷及其女儿支付夫妻二人应得赔偿款27万元。肖春雷认为,妻子去世后,他对两位老人较之以前更加关心和照顾,不时给老人打钱贴补家用,知道岳父身体不好还经常买药寄回老家。为了更好地赡养两位老人,他曾要求他们搬到成都一同居住,两位老人以年龄大不习惯为由拒绝。肖春雷还告诉承办法官,岳父岳母年龄相差20岁,担心一旦把钱给他们,岳母要是撒手不管老丈人怎么办。
  法院了解案情后,认为岳父岳母和女婿关系一直很好,只是各自面临的现实难处才让双方关系破裂。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调解工作得以破冰。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鉴于经济紧张,肖春雷答应于2016年底分5期支付陈文军、罗丽蓉共计人民币20万元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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