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而立之年的郭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如花似玉的妻子晓丹居然是罪犯,婚后不到一年,晓彤就被公安机关抓捕入狱。觉得自己受骗,郭先生将两次到法院离婚,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郭先生的诉讼请求,准许他与晓丹离婚。
郭先生诉称,他和晓丹在2009年相识,2010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晓丹对自己的态度与婚前相比改变巨大,这让郭先生心里有点不舒服。直到2011年8月,晓丹被公安机关逮捕,2012年2月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郭先生******死了心。他认为,晓丹是故意隐瞒犯罪事实,与自己结婚的,欺骗了自己感情,一怒之下,将晓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而在狱中服刑的晓丹在送达笔录中称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晓丹于2011年8月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羁押,2012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山东省新康监狱服刑。郭先生曾于2012年3月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于同年6月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2013年2月,郭先生是第二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两人结婚的时间较短,尚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在双方结婚不足1年时,晓丹即因犯罪被判刑,且其所犯罪行发生在双方婚前,继而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长时间不能在一起生活,现在郭先生第二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院最终判决准许郭先生与晓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