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由于涉及的金额巨大,为避免房产纠纷需要当事人认真对待,因此唐山律师提醒您注意购房陷阱.在房产买卖及过户,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房产买卖合同,同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以下的材料.
一、卖房人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二、买房人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区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您.如有问题,请与唐山律师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