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物损失的,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对方还要赔偿受害人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上述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5、财物损失的,按财物价值赔偿。
如您有更多关于交通事故 工伤等人身损害问题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的问题 欢迎访问 唐山律师刘辉网站 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liuhui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