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当天下午在事发点的王女士说,"我跑近一看,老婆婆把那个小孩子的手腕紧紧抓着,小孩子的手上都勒起了红印,我使了好大劲才把她的手掰开."
另一名目击者介绍,随后他们几人一起把老人家扶到附近诊所,她一直称自己受了重伤,大家打了120把她送到医院去了.老人在医院检查后确定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在通川区红十字医院住院半个多月,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
截至11月20日,离事发时间已过去5个多月,但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老婆婆及家人坚称她是被3个小孩撞倒的,医疗费用应由小孩家长支付,而小孩及家长非常不服气,说做好事反被赖上了. 唐山律师
与老太太家人协商无果,有人给江先生支招,让他到司法所寻求帮助.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约摔倒老人蒋婆婆的家人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请事发时在场的多位目击证人前往作证.
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南外镇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当事双方给出了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3个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小孩家长江先生不服司法调解结果,推翻了此前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与另外两名家长意见达成了一致.他们来到南外镇派出所,以敲诈勒索为名报了警.该派出所证实警方确已经立案,"我们是以欺诈立案,至于由派出所负责此案还是刑警大队调查,只有等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才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