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达1400万余元,去年6月,已怀孕数月的犯罪嫌疑人苏某主动到朝阳区双井派出所投案自首,因犯罪嫌疑人怀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苏某,2010年1月入职北京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出纳员,负责公司的进账和出账,并保管公司的支票、财务章和法人名章等。因包某没有稳定工作,且与前妻育有一女,生活比较困难。苏某为改善家庭生活,使自己和老公在亲戚朋友面前更有面子,于是将双手伸向了自己经手的公司财产。
据检察官石林山介绍,苏某侵占公司钱款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利用自己保管公司转账支票的职务便利,私自填写支票金额,加盖公司财务章和法人名章后将公司资金转账到包某开的洗衣店对公账户,后再将资金从洗衣店账户转账到自己和包某的个人账户使用;第二种是私自填写公司的现金支票金额后到银行取现;第三种是将公司旗下门店交上来的销售款私自截留不入账。
经查,苏某伪造银行对账单、销毁支票存根,致使公司会计在做账时未能发现问题。自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犯罪嫌疑人苏某侵占公司钱款数额达1400万余元,赃款被用于购房、购车和挥霍。
2013年6月13日,已怀孕数月的犯罪嫌疑人苏某主动到朝阳区双井派出所投案自首,因犯罪嫌疑人怀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