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卢某两人结婚近7年,从2008年开始,妻子周某检查发现患有尿毒症,需维持血透治疗和药物辅助治疗。患病初期,卢某积极给以治疗,一年后,卢某对妻子便不闻不问。今年4月,卢某突然出现向庐江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状要求离婚。
据了解,夫妻二人婚后未能生育子女。周某被检查出尿毒症以来,每年需8万元治疗费。自2009年卢某离开后,周某靠打工,每月月收入700元,以及医疗保险来维持治疗费用。
今年4月,丈夫曾因妻子私自堕胎于2013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卢某已与周某分居生活至今。
今年12月,因面对巨额的治疗费用,妻子实在无力负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每月支付其抚养费2000元。12月23日,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与卢某依法登记结婚,现周某因患病需******门诊维持性血液透析及药物辅助治疗,需要扶养,故周某要求卢某给付扶养费,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法院酌定卢某每月应给付周某扶养费700元。